突出“四重一大”
我县此次行动思路清晰,明确整治重心,突出抓好“四重一大”工作:即抓好对批发市场、集贸市场、经营者仓储、超市等重点场所的监管;抓好对农村地区、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的监管;抓好对涉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节日消费量大、消费者申诉举报多的烟酒、饮料、乳制品、粮油、鲜肉和肉制品、豆制品、膨化及油炸食品、调味品、速冻食品、糕点、糖果等重点商品的监管;抓好对经营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、无合法来源食品、不合格商品和制售“三无”过期变质商品等重点行为的打击。抓好对大案要案的查处。
坚持“多管齐下”
为确保检查成效,我县工商部门坚持多管齐下,内容包括: 一查主体资格。重点查看证照是否齐全,经营方式是否批发,经营品种是否包含婴幼儿配方奶粉。二查食品质量。重点查看是否有销售过期、腐败变质、霉变生虫、污秽不洁、混有异物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;有无销售掺假掺杂、假冒伪劣、有毒有害等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和禁止上市的食品。三查食品包装标识。重点查看是否销售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和超过保质期的食品、预包装食品标签内容是否符合规定,有无冒用QS标志以及无厂名、厂址、生产日期和商标侵权行为,食品标签、说明书是否含有虚假内容或涉及疾病防治内容。四查批发企业经营者自律行为。重点查看是否建立进货台账;是否向购货者开具“票证通”票据,建立销货台账。
采取“重拳出击”
我县牢固树立“群众利益无小事”的思想意识,采取“重拳出击”,以《产品质量法》、《食品安全法》、《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,以食品生产源头为主要领域,以儿童食品以及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、影响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主要食品为重点,针对春节热销食品的特点,组织专项执法监督检查和执法打假行动,对重点食品、重点企业、重点区域的食品进行抽样检验,对不合格产品责令立即停止生产、禁止销售、进行整改。以此同时,严厉打击制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食品、用非食品原料和滥用添加剂加工食品等违法行为;坚决取缔违法生产食品的企业和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黑窝点,重点抓好食品原料治理、生产加工、流通、消费四个环节,铲除“黑窝点”,严厉惩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行为,营造放心消费环境,确保老百姓用上放心食品。
取得阶段成果
新的一年,我县改变过去“头疼医头,脚疼医脚”的整治模式,从根本上扭转监管被动局面,切实维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,真正让百姓“吃得安全、吃得放心”。据了解,截至目前,县工商部门共抽取食品105组,立案39件,查获假冒伪劣、过期变质酒869瓶、饮料6瓶、乳制品7公斤、豆制品17公斤、鲜肉和肉制品4.8公斤、膨化及油炸食品2.41公斤、各种调味品2500多公斤、糕点、糖果51.85公斤。受理和处理消费者申诉和举报2起,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0.31万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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