庐教职〔2012〕2号
各镇中心学校、民办学校:
为加强民办学校(幼儿园、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)日常监督管理,规范民办学校的办学行为,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,依照《合肥市民办学校办学情况年度定期检查办法》,对民办学校2011年办学活动情况进行年检。现将年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年检时间
2012年2月7日至2012年2月27日。
二、年检内容
学校遵守法律、法规和政策情况;学校按照办学许可证开展活动情况;学校办学条件、内部管理、办学行为、教育质量情况。
三、年检程序
1、学校对照《庐江县民办学校年度检查评估细则》进行自查,报送《庐江县民办学校(幼儿园)年度检查报告书》,可在庐江教育网下载使用)和其他相关材料;
2、年检实施机关组织检查组开展实地检查;
3、检查组根据《合肥市民办学校办学情况年度定期检查办法》的规定,形成年检意见;
4、检查组向局长办公会汇报年检情况,评定年检结论;
5、通报年检情况。
四、学校接受年检时应报送下列材料
1、年度检查报告书;
2、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书;
3、办学许可证副本及其复印件;
4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副本及其复印件;
5、办学章程复印件;
6、与年检有关的其他材料。
请接受年检的学校按时间要求认真组织自查,报送年检材料。学校不按期报送年检材料,或者以其他方式不接受年检,年检结论视为不合格。
附:1.庐江县民办学校(幼儿园)年度检查报告书
2.庐江县民办学校(幼儿园)年度检查评估细则
3.庐江县2011年应接受年检学校(幼儿园)名单及时间安排
二〇一二年一月十二日
[点击浏览该文件:庐江县民办学校(幼儿园)年度检查报告书.doc]
[点击浏览该文件:庐江县民办学校(幼儿园)年度检查评估细则.doc]
[点击浏览该文件:庐江县2011年应接受年检学校(幼儿园)名单及时间安排.xls]
(责任编辑:张玉明)